北医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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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 教职员工子女奖学金申请 (截止日:109/3/27前˙)

  • 2020-03-02
  • AdminAdmin
敬致各位教职同仁
 
<< 108学年度第2学期教职员工子女就读本校奖学金补助即日起接受申请 >>
 
<申请资格>
凡于本校暨附属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之在职专任人员(不包括全日工读生或事务助理员),
贵子女为本校新生(含旧生),符合资格者,每学期可申请"子女奖学金补助"!
 
<注意事项>
敬请于109年3月27日(五)前填妥申请表(参附件)并缴交5项必要文件送交人资处办理
附属医院员工需先行会签服务医院之人力资源室,确认符合资格后再送学校人资处办理
配合本校行事历作业,奖学金将于7月31日后核发。
 
<5项必要文件>
项目 文件
1 1082子女奖学金申请单
2 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
3 前一学期成绩单影本   (一年级新生免附)
4 缴费证明影本
5 子女本人存折封面影本
 
<摘录规定>
本校暨附属医院教职员工子女奖学金发放实施要点
第三条~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就学奖学金核发原则如下:
       一、现任教职员工在本校暨附属医院服务满10年以上者,给予其子女相当于学费数额之奖学金。
       二、现任教职员工在本校暨附属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子女相当于学费二分之一数额之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子女奖学金之教职员工,应符合下列资格
ㄧ、近ㄧ年未受记过处分。
二、近ㄧ年考绩列甲等(含)以上,或教师评鑑通过者。
三、其子女在学成绩,前一学期学业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达B-(含)以上;且及格之学分数需达所修总学分之三分之二(含)以上。其子女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则免附成绩证明。未达上述各项规定者,该学期停止其奖助。
第五条 申请奖助之程序:每学期开学后,检附身份证明文件于人力资源处公告期限内提出申请;
       另附属医院员工需会签医院之人力资源室,确认符合前条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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