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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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升等作业说明

 

           1.则订定

本计画之执行,于现行聘任升等章则之外,依法订程序完成下列章则之修 订或新订:

Ø 已完成

(1) 修订「台北医学大学教师聘任升等实施办法」,建构教学实务升等、产学应用升等法源依据。

(2) 新订台北医学大学教师升等计分标准施行要点」,作为教师申请教学实务升等、产学应用升等之主要依据,并针对申请资格、申请程序、主要审查作业程序等事项制定基本规定。

(3) 修订各学院/医学系现行「聘任升等审查准则」,审核新制升等教师时,已修订系级(限医学系)、院级聘任升等细则,由不同学院依其特性,再修订审查之细部事项,就教师之教学、研究、服务等项目审查并对于作成决议之方式加以规定,使各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标准均能严谨明确。前项业经各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

Ø 待修订

(1) 修订「台北医学大学教师评鑑办法」,将针对年度性教师评鑑对接多元升等思维,从日常成效管考指标,引导教师往「学术研究」、「教学实务」及「产学应用」多元升等路径适性发展。

(2) 修订「台北医学大学教学型教师办法」,将针对「教学实务升等」基本资格之一「具教学型教师资格」与现行升等计分标准链结,以符合教师以「教学实务升等」的路径,从教学型教师展延至教学实务升等。

2.作业程序

由人力资源处每学期开始前56个月公告下个学期办理各类型教师升等作业时程,本校教师新制升等作业采校、院二级二审制,医学系采校、院、系三级三审制(5)

5:教师资格审查机制

3.外审专家人才库

新制升等外审专家人才数据库由系所推荐,陈请学院院长核转校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同意,并由专案推动小组调查各校获优良教师奖及师铎奖名单,以建立具教学实务或教育研究专长之教师名单,此外透过教育部业界专家人才数据库,建立具实务经验之教师或实务界具教师资格之专家学者名单。今年度(105)已获得全国公私立医学校院院长会议同意,视本校审查需求,提供该会现有于人文/通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领域之外审专家。

4.外审专家选任

外部审查由校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组成校外审圈选小组,自人才库圈选学者专家五位审查,申请教学实务升等者,外审委员需具有教学实务或教育背景之教授达五年以上;申请产学应用升等者,外审委员需具产业界总经理级以上实务经验之教师或专利或技术转移实务界具教师资格之专家学者。申请升等之教师可提出审查回避建议名单,陈请学院院长核转校级教师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