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各位教職同仁
<< 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獎學金補助已開放申請 >>-本資訊亦同步公告於學務處-獎助學金系統-
<申請資格>
凡於本校暨附屬醫院服務滿5年以上之在職專任人員(不包括全日工讀生或事務助理員),
貴子女為本校新生(含舊生),符合資格者,每學期可申請"子女獎學金補助"!
<注意事項>
敬請於111年10月14日(五)前,填妥申請表(參附件)並繳交5項必要文件送交人資處辦理。
附屬醫院員工需先行會簽服務醫院之人力資源室,確認符合資格後再送學校人資處辦理。
配合本校行事曆作業,獎學金將於1月6日後核發。
<5項必要文件>
項目 | 文件 |
1 | 111_1子女獎學金申請單 |
2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3 |
前一學期 (1)成績單影本及 (2)操行成績單影本 (一年級新生免附) 如欲申請學生操行成績可至學生學習系統查詢 登入學生的帳號(學號)及密碼後,下載<操行成績證明>列印 |
4 | 繳費證明影本 |
5 | 子女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
<摘錄規定>
本校暨附屬醫院教職員工子女獎學金發放實施要點
第三條~本校教職員工子女就學獎學金核發原則如下:
一、現任教職員工在本校暨附屬醫院服務滿10年以上者,給予其子女相當於學費數額之獎學金。
二、現任教職員工在本校暨附屬醫院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子女相當於學費二分之一數額之獎學金。
第四條 申請子女獎學金之教職員工,應符合下列資格:
ㄧ、近ㄧ年未受記過處分。
二、近ㄧ年考績列甲等(含)以上,或教師評鑑通過者。
三、其子女在學成績,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B-(含)以上;且及格之學分數需達所修總學分之三分之二(含)以上。其子女為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則免附成績證明。未達上述各項規定者,該學期停止其獎助。
第五條 申請獎助之程序:每學期開學後,檢附身份證明文件於人力資源處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另附屬醫院員工需會簽醫院之人力資源室,確認符合前條各項規定。
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聯繫 周小姐 mariposa@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