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人員(編制內教職員)請領眷喪津貼時,若同時有其他眷屬為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資格者,自108/04起應共同出具「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眷屬喪葬津貼協商切結書」,交由具領人據以請領 2019-04-19 AdminAdmin 公保部108.04.11來函~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眷屬喪葬津貼同時有數名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資格時,應協商後推由一人請領, 自即日起,該等被保險人並應共同出具「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眷屬喪葬津貼協商切結書」,交由具領人據以請領。 詳相關附件。 1080419-公告版-公保部來文-被保險人請領眷喪津貼應附協商切結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