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特聘教授須為本校專任教授且具教授年資三年(含)以上,
一、曾獲選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選教育部國家講座者。
三、曾獲選教育部學術獎或特約研究人員者。
四、最近三年內曾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者。
五、最近三年內,每年均獲科技部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主持費者。
六、其他依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實施細則」
二、特聘教授採書面申請(如附件3),
刊登雜誌分類排名以2021年版本之SCI及SSCI資料為準。
三、 申請時間:自112年5月1日(週一)起至112年5月3
四、本學年度獲選之特聘教授,獎助金發放期間自112年8月1日
五、各申請案經人資處初步審查後需修正者,
※檢送相關表件:
1. 臺北醫學大學特聘教授設置辦法
2.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Appointment Regulation for Distinguished Professors
3. 特聘教授申請表
4. 科技部個人資料表C301及C302
5. 特聘教授申請之補充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