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人力資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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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外籍人士在台灣工作,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

  • 2019-01-07
  • AdminAdmin
外籍人士台灣工作
就業服務68規定必須申請取得工作許可規定申請取得工作許可僱為他人工作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金,可能喪失居留資格,需立即出境。
就業服務63規定雇主聘僱經合申請工作許可之外國人,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教師/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員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流程,請參考人資處網頁/分眾導覽/外籍人士
網站連結>>
http://tmu-hr.tmu.edu.tw/zh_tw/page301

 

兼任研究助理/臨時人員(限本校僑生、外籍學生)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流程,請參考國際事務處網頁/國際學生/僑生/工作證
網站連結>>https://oge.tmu.edu.tw/zh-hant/%E5%9C%8B%E9%9A%9B%E5%AD%B8%E7%94%9F/%E5%83%91%E7%94%9F/#04
*工讀時數限制: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僑生每人每週工讀時數不得超過20小時(寒暑假除外)

再次提醒,尚未收到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證之前,切勿工讀,以免觸法。遭查獲者,將罰款3-15萬元,管制入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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