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人力資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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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務型升等 - 審查項目及標準

 


    教學實務型升等之審查項目包括「教育/教學研究主題與理論架構」、「資料呈現與分析」、「具體成果」、「五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教學實務整體成效(下表)。外審審查意見表請至相關表單下載。


       
教學實務型升等代表著作審查評分項目及標準

評分項目

 

 

升等職級

代表著作評分項目及標準

五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教學實務整體成效

教育/教學研究主題與理論架構

資料呈現與分析

具體成果

教授

20%

25%

25%

30%

副教授

10%

20%

30%

40%

助理教授

 5%

10%

35%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