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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医学大学教师聘任升等实施办法」业经104年6月10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完成建构教学实务升等、产学应用升等法源依据;「台北医学大学教师升等计分标准施行要点」亦于104年6月29日校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师多元升等制度业于104学年度起正式实施;各学院亦依循校方母法,陆续于105年1月20日前完成各学院及医学系「教师聘任升等细则」修订,纳入教师实务升等及产学应用升等审查规范。
本校设立十学院一中心,分别为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院、医学科技学院、人文暨社会科学院、管理学院、医学工程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其下设所属系所学位学程均配合校方推动多元升等政策,设置相关办法、表件及宣导措施,凡本校各院系所学位学程已取得讲师资格以上教师,可透过新制教学实务或产学应用进行升等,以医学院医学系为例,相关法规及表件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