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兼職人員受領工資及保險之權益,依勞動部相關法令及參考他校的管理機制,調整薪資給付日,以及勞保投保方式調整為單一月保。
調整啟動日
113年8月1日
調整項目
113.05.10說明會錄影,請點我 (本次調整說明自影片11分55秒開始)
P薪資給付由次月16日調整為次月5日
為符合勞動部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將本校兼職人員薪資給付日由次月16日,調整至次月5日。
(113學年度起,由113.08薪資開始調整,給付日為113.09.05)
P日保/月保雙軌投保調整為月保單一投保
部分工時人員統一使用月保投保,自聘期首日加保並於聘期結束日申報退保,若聘期未滿一月,則勞保、勞退費用依照聘期實際天數/30天比例計算。
P不得簽請追溯薪資發放及年資採計
聘僱關係未成立及未納保前,不得請兼職人員執行勞務,亦不再受理薪資及年資追溯簽報,避免違反法令並保障勞工之保險權益。
項目 | 現況 | 113/8/1起~ |
薪資給付日/ 投保方式 |
次月16日/ 日保&月保 |
次月5日/ 月保 |
主持人 提送聘單 |
聘任1日前 | 聘任5日前 |
主持人 送簽時間 |
次月2日前 | 當月2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