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升等作業時程(如附件)。
二、教師升等皆由網路(教師聘任升等作業系統)輸入資料,以校內帳號密碼登入,
請於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網登錄及繳交書面資料。
(請依「教師升等應備資料檢核表」中所列準備相關資料)。
三、依111 年10 月15 日北醫校秘字第1100006448 號令修正「臺北醫學大學教師聘任升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自112 年10 月1 日起施行:國際合著論文篇數—升等教授者應達三篇,升等副教授者應達二篇。但第七款規定之C類學門教師不受本款限制。前述論文不以升等教師擔任第一或通訊作者之論文為限。前述國際合著,指與臺灣以外國家或地區之學者合著者。
四、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7日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3條第二項,112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教師生效日為113年2月1日,須於113年4月30日前提報教育部審查,請各學院依時程辦理。
五、升等作業注意事項、相關法規及所需相關表件資料,請至
人力資源處網頁/教師聘任升等(網址:http://tmu-hr.tmu.edu.tw/zh_tw/pl1)查詢。
[註]表件下載請至:教師聘任升等專區\聘任升等相關表格、聘任升等檢附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