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應落實學生兼任助理態樣認定及相關權益保障事宜 兼任助理由兼職人員系統發薪重要宣導,兼任助理請務必自行填寫班表,自105年10月起不再協助回補。 2016-07-01 AdminAdmin 兼任助理於105/8已改由兼職人員系統發薪,以下重要事項宣導請大家務必配合,以作為發薪依據,兼任助理必須登錄班表及填寫工作日誌,並在規定時程將班表送簽,105年10月起不再協助補登班表。 1564_811055a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