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 勞資會議
本校第四屆勞資會議代表任期自115年6月1日至119年5月31日止,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資方由業務相關主管代表;勞方由本校115年3月23日在職且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非編制人員,經開放票選後產生。名單如下:
資方代表
朱娟秀
朱娟秀
副校長
蔡宛真
蔡宛真
主任秘書
張正恆
張正恆
總務長
劉順鎔
劉順鎔
人資長
施純明
施純明
環安長
勞方代表
翁婕靈
翁婕靈
辦事員
謝念芸
謝念芸
辦事員
劉宣孜
劉宣孜
辦事員
戴韻庭
戴韻庭
辦事員
許鶴永
許鶴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