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
報到前準備事項
一、新進人員體格檢查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46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之規定,新進員工應於到職日期前完成體格檢查。
1.實施對象:本校所有新進教職員工(不包含工作期間短於六個月之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者)。
二、職業安全衛生職前教育訓練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新進同仁到職前須完成3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包含2小時線上課程+1小時實體課程)。
1.線上課程:請至職業安全衛生署數位學習平台完成2小時課程,並列印學習履歷,於報到當日攜至人資處。
2.實體課程:報到當天完成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