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 勞資會議
本校第三屆勞資會議代表任期自111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止,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資方由業務相關主管代表;勞方由本校111年4月1日在職且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非編制人員,經開放票選後產生。名單如下:
資方代表
張淑英
張淑英
副校長
蔡宛真
蔡宛真
主任秘書
張正恆
張正恆
總務長
劉順鎔
劉順鎔
人資長
施純明
施純明
本校第三屆勞資會議代表任期自111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止,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資方由業務相關主管代表;勞方由本校111年4月1日在職且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非編制人員,經開放票選後產生。名單如下:
張淑英
蔡宛真
張正恆
劉順鎔
施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