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 / 部份工時人員

自113年8月1日起,兼職人員薪資給付日及投保方式調整

緣由為保障兼職人員受領工資及保險之權益,依勞動部相關法令及參考他校的管理機制,調整薪資給付日,以及勞保投保方式調整為單一月保。

調整啟動日
113年8月1日

調整項目113.05.10說明會錄影,請點我 (本次調整說明自影片11分55秒開始)

薪資給付由次月16日調整為次月5日

為符合勞動部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將本校兼職人員薪資給付日由次月16日,調整至次月5日。
(113學年度起,由113.08薪資開始調整,給付日為113.09.05)
日保/月保雙軌投保調整為月保單一投保
部分工時人員統一使用月保投保,自聘期首日加保並於聘期結束日申報退保,若聘期未滿一月,則勞保、勞退費用依照聘期實際天數/30天比例計算。
不得簽請追溯薪資發放及年資採計
聘僱關係未成立及未納保前,不得請兼職人員執行勞務,亦不再受理薪資及年資追溯簽報,避免違反法令並保障勞工之保險權益。

 

項目 現況 113/8/1起~
薪資給付日/
投保方式
次月16日/
日保&月保
次月5日/
月保
主持人
提送聘單
聘任1日前 聘任5日前
主持人
送簽時間
次月2日前 當月25日前

薪資給付日及投保方式調整規劃說明會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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