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人力資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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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之專案入境之造冊、簽證、通關及檢疫等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 2021-12-09
  • 連正曄
檔  號: 200 收發文號: 11017080
保存年限: 永久 收發日期: 110年12月01日
電子簽核 結案日期:110年12月09日 創稿文號: 1101280526
*1101280526*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43
    承 辦 人: 如說明八
    聯絡電話: 如說明八
   
   
受 文 者: 臺北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2月01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通字第110016337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流程圖、說明( 0163376A00_ATTCH1.pdf、0163376A00_ATTCH2.odt,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01280526_1_0163376A00_ATTCH1.pdf (ATTCH1)
1101280526_2_0163376A00_ATTCH2.odt (ATTCH2)
 
  旨: 有關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之專案入境之造冊、簽證、通關及檢疫等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明:  
  一、 為充實大專校院之研究人力,促進國際合作及學術交流,並提昇我國科研能量,本部規劃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之入境專案措施,並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在案。各校自即日起可於「境外教研人員及學生來臺資訊系統」(https://osas.moe.gov.tw/)(以下簡稱OSAS系統)提報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簽證名冊。
  二、 學校上傳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簽證名冊前,請詳細檢查各欄位是否填寫正確,並依填報順序將相關文件(包含聘僱契約書)掃描成一個PDF檔,併名冊上傳,俾利本部即時於OSAS系統中註記准駁情形,同時函轉核定名冊給外交部駐外館處及內政部移民署,並副知學校,再由學校通知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前往外交部駐外館處或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三、 請學校指派一位業務窗口專責名冊統整及聯繫事宜,並至OSAS系統申請帳號作業。請由OSAS系統首頁下載[境外教研人員及學生來臺資訊系統學校承辦人員帳號申請單],填妥相關資料寄至osas@yuntech.edu.tw信箱,OSAS系統將於下一個工作日前建立完成並將帳號寄至申請信箱。另業務窗口須於帳號申請後,請至OSAS系統填報公務聯絡資訊,本部將併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作為聯繫參考。
  四、 另學校應就擬入境之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指派專責同仁負責其入境前後之聯繫,以及相關事項提醒與協助服務(詳附件)。學校專責同仁應隨時待命協助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入境及防疫相關事宜,如有未處理之情事(如未確認所持證明文件為有效、未正確指引至防疫旅館交通、未安排至當地醫院進行PCR採檢等),其情節重大者,本部將請學校提送檢討報告,必要時暫緩受理申請入境作業。
  五、 學校所聘用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選擇入住防疫旅館者,則相關專責同仁應於其出關到搭乘防疫車隊、入住防疫旅館前後期間隨時待命,保持聯繫與提供協助,並需在其14天的入住期間,配合進行關懷系統填報(內政部每日追蹤),且與當地衛生所聯繫,安排至當地醫院進行PCR採檢。
  六、 入住集中檢疫所之費用為新臺幣1500元/人/日,請學校應先協助墊付每人費用新臺幣2萬1,000元匯款予衛福部。學校最遲應於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入住檢疫所後一週內完成入住費用代墊繳交,並於匯款完成後,檢附收據影本及入住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名冊正式發文給衛生福利部,副知本部。匯款資料如下:
     (一)解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二)收款人帳號:24570102128016
     (三)收款人戶名:衛生福利部
     (四)請於匯入國庫帳號時,備註為肺炎特別預算之款項。
  七、 另為因應111年農曆春節假期大量返國人潮入境檢疫需求,本專案之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請於110年12月15日前入境,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居家檢疫。屆時未入境者,須於111年2月14日以後始得入境。
  八、 本案如有疑問,請於osas系統/聯絡我們項下洽詢負責審核各校名冊之承辦人。另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委辦團隊(05-534-2601,分機:2695、5373)
  九、 副本抄送外交部及大陸委員會,請惠予轉知各駐外館處協助受理辦理簽證相關事宜。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含大學系統)(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空中大學、亞太學校財團法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永達技術學院、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除外)
   
副本: 衛生福利部、外交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科技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觀光局、大陸委員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境外教研人員及學生來臺資訊系統)、本部綜合規劃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高等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