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人力資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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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度特聘教授申請,即日起自至1135月17日(週五)截止,歡迎全校專任教授踴躍申請

  • 2024-04-24
  • 連正曄
I.   依臺北醫學大學特聘教授設置辦法(如附件1)辦理。
  第三條 特聘教授須為本校專任教授且具教授年資三年()以上,並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一、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擔任國家講座主持人。
三、曾獲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傑出特約研究員獎。
四、近三年或受聘於本校前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
五、近三年每年均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獲研究主持費。
六、依「臺北醫學大學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十款規定,或依「臺北醫學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十款規定,連續三年領有彈性薪資獎勵。
七、近五年曾獲教育部師鐸獎。
八、近五年曾獲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
九、近三年曾獲本校教學傑出教師獎。
II.  特聘教授採書面申請(如附件3),申請之相關表件請依科技部個人資料表C301C302(如附件4)、「臺北醫學大學特聘教授申請之補充資料表(如附件5)」規定提供。
  刊登雜誌分類排名以2022年版本之SCISSCI資料為準。
III. 申請時間:113年4月24日(週三)起至113517日(週五)止。申請教師/單位請於113517日(週五)以前繳交申請表、書面資料(含已簽核之申請表)一式三份(裝訂)及送審資料電子檔至人力資源處。
IV. 本學年度獲選之特聘教授,獎助金發放期間自11381日起至116731日止。
V. 各申請案經人資處初步審查後需修正者,請依人資處通知之補件時間內完成送出,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