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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晉升
【109學年度職員升等訊息公告】 110/1/6(三)16:00截止收件
【推(自)薦方式】
1.組員及技士(含)以下人員之升等,可自行申請或由主管推薦。
2.專員及技正(含)以上人員之升等為校方儲備管理人才,應由主管推薦。
- 兼任一級主管者:由校長或副校長推薦 。
- 兼任二級主管者或一般人員:由一級主管推薦。
3.借調人員(借調至學校/附屬醫院/事業體公司) (依本校暨附屬機構教職員工轉任借調作業細則第三條第五項辦理)
- 借調人員近三年年資皆服務於原機構且符合原機構升等條件,得由原機構主管或新機構主管推薦,由原機構規定辦理升等;
若近三年升等年資含有新機構服務年資且符合新機構升等條件,由新機構參酌原機構考評辦理升等。
-
借調公司人員,因公司職等無法相對應學校六級職等,考量同仁權益,由原機構(學校)辦理升等。
【升等資格】(依職員遴用遷調辦法第十三條辦理)
- 編制內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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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一職等滿三年。(任現職等生效日於106.08.01(含)之前者,符合晉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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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考績列甲等以上,最近三年考績二年列甲等以上。
(歷年考績查詢方式)
108學年度> 新版績效管理系統 http://ehrd.tmu.edu.tw/eHRD/eHRDOrg →”個人績效作業”→ 108學年度期末績效考核作業→點選”查閱評核表”。
107(含)以前學年度 >登入人事管理系統https://hrsys.tmu.edu.tw/Login.asp "考核績效"個人查詢考績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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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獎勵查詢:登入人事管理系統https://hrsys.tmu.edu.tw/Login.asp "獎勵資料)
【職員升等繳交資料】
【收件截止日】 110年1月6日(三)下午4點整
【英語能力測驗】(施測時間由人資處統一公告,暫訂1/8)
因應校務國際化目標,鼓勵同仁持續提升英語能力。申請者需參與英語能力測驗;倘已具英語檢定證書,提供佐證成績得免試
【相關附件】
附件一:109學年度升等訊息公告
附件二:109學年度職員升等推(自)薦表
附件三:109學年度個人升等簡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