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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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8月1日起,兼职人员薪资给付日及投保方式调整。 (内含说明会影音)

缘由
为保障兼职人员受领工资及保险之权益,依劳动部相关法令及参考他校的管理机制,调整薪资给付日,以及劳保投保方式调整为单一月保。

调整启动日

113年8月1日

调整项目
113.05.10说明会录影,请点我 (本次调整说明自影片11分55秒开始)

P
薪资给付由次月16日调整为次月5日

为符合劳动部劳雇双方约定工资给付日及工资给付指导原则,将本校兼职人员薪资给付日由次月16日,调整至次月5日。
(113学年度起,由113.08薪资开始调整,给付日为113.09.05)
P日保/月保双轨投保调整为月保单一投保
部分工时人员统一使用月保投保,自聘期首日加保并于聘期结束日申报退保,若聘期未满一月,则劳保、劳退费用依照聘期实际天数/30天比例计算
P不得签请追溯薪资发放及年资采计
聘僱关系未成立及未纳保前,不得请兼职人员执行劳务,亦不再受理薪资及年资追溯签报,避免违反法令并保障劳工之保险权益。

 
项目 现况 113/8/1起~
薪资给付日/
投保方式
次月16日/
日保&月保
次月5日/
月保
主持人
提送聘单
聘任1日前 聘任5日前
主持人
送签时间
次月2日前 当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