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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教育部函「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业经本部于111年8月17日修正发布

  • 2022-09-02
  • 林怡慧
主旨:「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8月17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112203367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陈佳妏小姐(电话:02-77366748)。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