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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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依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卹离职」资遣条例」第二十条及「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卹离职资遣储金自主投资及退休金与资遣给与分期请领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退休金及资遣给与开放分期及延后请领,业已退休或资遣之教职员,亦得缴回原已领之退休金或资遣与办理分期请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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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会自109年1月1日起业已全面开办分期请领,提供教职员多元投资组合,各投资组合类型自成立以来(102年3月1日至110年2月25日)报酬率为保守型16.92%、稳健型58.97%及积极型6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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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承上,本会官网「分期请领资讯」(http://www1.t-service.org.tw/news/131)及「私校退抚条例修正(新三法)专区」(http://www1.t-service.org.tw/detail/news/30080)提供教职员方便搜寻浏览可充分了解分期请领相关资讯、申办选择及申请书填写方式(详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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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为保障教职员之权益,惠请贵校人事单位协助宣导旨揭事宜,亦可视需求来函办理,本会将依来函安排讲师前往宣导,若有相关疑问可电洽本会承办人(分机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