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人员(编制内教职员)请领眷丧津贴时,若同时有其他眷属为被保险人符合请领资格者,自108/04起应共同出具「公教人员保险被保险人请領眷属丧葬津贴协商切结书」,交由具领人据以请领 2019-04-19 AdminAdmin 公保部108.04.11来函~ 有关公教人员保险眷属丧葬津贴同时有数名被保险人符合请领资格时,应协商后推由一人请领, 自即日起,该等被保险人并应共同出具「公教人员保险被保险人请領眷属丧葬津贴协商切结书」,交由具领人据以请领。 详相关附件。 1080419-公告版-公保部来文-被保险人请领眷丧津贴应附协商切结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