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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务型升等 - 升等积分计分项目

     

     
针对教育/教学相关学术期刊论文、教育/教学专书出版、具教育/教学专业之实务报告、教育/教学投入贡献、国内外教育/教学相关获奖、教育/教学推广成果及教育/教学之外其他领域学术期刊论文,分别提出积分项目,让拟以教学实务升等之教师于上述各项教学成果均能核算积分,明确化教学实务升等的发展及努力方向。


    审查标的

本校申请教学实务型升等之教师,得以专门着作或教学实务报告送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发表与教育/教学实务相关之学术期刊论文。
(2)编着出版与教育/教学实务相关书籍。
(3)具教育/教学专业之实务报告,具原创性,需在具有正式审查程序之研讨会发表且完成教学实务报告。教学实务报告内容含教学理念、学理基础、主题内容、方法技巧及成果贡献,并经校内教学实务专家所组成之小组审查(本项不适用升等教授)


  送审者自行择定专门着作中之代表着作
(成果)及参考着作(成果),其发表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代表着作或教学实务报告应为送审人取得前一等级教师资格及送审前五年内之着作(成果)
(2)参考着作应为送审人取得前一等级教师资格及送审前五年内之着作(成果)
 
送审人之代表着作及参考着作需具有个人之原创性,且非以整理、增删、组合或编排他人着作而成之编着或其他非学术性着作。
(3)参考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投入贡献、国内外教育/教学相关获奖、教育/教学推广成果、教育/教学之外其他领域学术期刊论文等项目,资料参考期间比照参考着作。